您好,我是行政书士 横山。这次用中文回答关于签证的问题。

问:我换了工作单位,但由于不是很和谐离职,我没拿到原公司的辞职证明。请问入管局要求提交辞职证明吗?

答:您换过单位后,不管是申请签证种类的变更或原来的签证种类的续签,要将新工作单位的雇佣合同提交给入管局的同时,还是要将原公司的辞职证明书等资料提交好。

由于日本劳动基准法22条上有“若劳动者要求时,使用者不能推迟开具退职证明书”的规定,因此,不管如何您的原公司有法律义务要将辞职证明书开具给劳动者

但若您不想要跟原公司联系等,无法取得时,您就要将理由说明书提交给入管局也可以,要说明原公司的名称、公司地址与联系方式、您所做的业务内容与就业期间、工资金额、辞职日、辞职的理由、解释为什么不能取得辞职证明等具体情况。

提交给Hallowork(日本公共职业安定所)的雇佣保险者离职票的复印件也可以证明您已离职原公司。

 

有什么特殊情况,尽管问行政书士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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