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子签证

这次来介绍一下与前配偶者之间的孩子,也就是继子来日本生活时所需要的签证。
在留资格划分在定住者签证(Long Term Resident Visa)里。定住者签证,法律上规定经过法务大臣以特别理由考虑后,认可可以在日本一定期间居住的人,再婚的时候与前妻或前夫间的孩子可以归属与这个签证。

举个具体例子。
中国人的女性在于日本人男性结婚后居住在日本,这位中国女性有结婚经历,与前夫间有个马上要满16岁的孩子,孩子是中国籍,在中国生活,有把孩子带到日本来生活的考虑。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让孩子申请定住者签证。

 

要确认3个点

这个情况下有三个点要注意。

  1. 孩子未成年
  2. 孩子是未婚
  3. 由实际的父母来抚养,父母应为日本人,永住者,一年以上定住者,又或者父母的配偶要是日本人配偶,定住者配偶签证的持有人。

第一点孩子未成年,根据日本法律未满18岁的是未成年人(自从2022年4月1日后未满18岁就是未成年人),但如果被判定在本国的法律中已成人,而且可以独立生计,并不需要被抚养的时候,有可能第一条就不能被认定。

简单说,虽是接受抚养,实际上会被怀疑其有想在日本打工的意图。比如说,在尼泊尔,成人的年龄也是16岁,这样就不满足未成年这一个条件。虽然是成人,由于不得不的理由,并且要举证说明这个理由,所谓的不得不的理由比如身体有残疾等等的情况下父母来抚养是很有必要的。
(各国成年人的年龄请参考外务省的资料)

 

关于抚养者的条件,家庭关系的签证种类有很多很细的规定,判定的时候不能弄错。
举个例子,再婚对象是日本人,亲生父母持有日本人配偶者签证,有与前夫(妻)之间的孩子,这一类案例最多。再婚对象是永驻者签证,亲生父母是永驻者配偶的签证也适用。
但是,就说这是亲生的孩子还不充分,孩子在本国,父母在日本,骨肉分离的情况下至今为止是如何抚养孩子的,分手的前夫(妻)之间是如何协商抚养孩子的,有汇款,在经济上抚养孩子的各种证明资料都需要添加。特别是长时间的分开生活的情况下,突然要在日本一起生活,是因为什么下了决心,契机,理由都需要合理的解释说明。

另外就是接收方,跟现在的配偶的生活婚姻状况经济状况,特别是现在的配偶有明确的意思抚养,这个也需要说明。经济方面,抚养继子的话,按照普通抚养孩子同等条件的家庭收入等方面来考虑,是否有安定的工作,安定的收入等等都是关键因素。还有就是孩子来日后如何抚养,如何生活,入学学校等等的计划安排也要具体的,详细的来说明。

综合考虑其他的签证。

刚才所介绍的是16岁继子来日本的情况,超过16岁的孩子申请的定住者许可率是非常低的,所以要选择这个孩子来日本后做什么,具体的活动内容来选择签证的类型是我们想向您推荐的。

有日语学校,专门学校,升学到大学的留学签证,也有就劳签证可以考虑,想跟家人一起生活的想法是可以理解的,回到原点考虑一下孩子来日本后干什么,想做什么,跟孩子一起认真考虑后再做决定是很有必要的。

申请时需要说明(证明)的4个关键事项;

  1. 需要说明为什么现在就开始要把孩子带过来的理由。为什么之前没有带过来的合理原因。
  2. 需要证明父母从前开始一直扶养孩子(例如海外汇款等记录),尽父母的责任。
  3. 需要说明孩子来日本后的具体计划。来日本工作是绝对不行的。孩子如何学习的具体而可实现的计划。
  4. 需要证明您没有任何经济上的问题。

我事务所的签证申请是为每一位客户量身定做的。

签证的申请并不都是一样的,每位客户的情况不同选择的资料也不同,如何准备资料,怎样来说明都是不一样的。本事务所会认真听取客户情况后根据客户的情况尊重客户的意见下给客户量身制定提案书,申请书,理由书等等。即使是同一个签证也没有完全一样的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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