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行政书士横山晋。

“资格外活动许可”这一术语,往往让人联想到留学生或家族滞在签证持有者的兼职工作许可。实际上,这种许可更常见于家族滞在签证的人和留学签证持有者,允许他们从事兼职或非全职工作。

这一许可的本质在于:由于外国人在日本的签证限制了其可从事的活动种类,因此,若欲参与超出签证范围的工作或活动,就必须获得“资格外活动许可”。

然而,如果您对自己的签证允许从事的活动范围不甚了解,也就无法清楚地知道哪些额外活动是可行的。例如,持有留学签证者需获取许可才能兼职,而持有工作签证者则可在不影响主要职业的前提下自由就读。

重点在于,任何额外活动不应成为主业,而应是您业余时间可从事的活动。举例来说,有留学生因过度投入兼职工作,导致在校出勤率下降,从而未能获得签证延期。

考虑到这一点,若一名持技术签证的人获准进行其身份范围外的活动,如以个体经营者身份开展其他业务,却因个体经营的收入超过公司工资,可能会对其主营业务产生困惑。在最坏的情况下,可能导致签证被吊销。

许多外国人希望在从事受薪工作的同时,创办企业以追求更高目标或挑战不同可能性。例如,通过乐天(Rakuten)或亚马逊(Amazon)销售商品,或从事小规模不动产投资,都可能影响签证状态。为合法开展这些创业活动,可以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个别许可)”。入国管理局可能会批准“作为个体经营者在国内外购买并销售各类产品”的活动。

虽然申请过程复杂且耗时,作为外国人的您若想从事副业创业,就必须克服这一高门槛。

如果不想造成签证问题,务必进行核查。例如,持“技术人文”的工作签证的A先生,平日在X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周末兼职教授汉语,就需要获得相应的许可。

同样,大学讲师B先生持有同类工作签证,若以独资经营者身份创业,也需申请许可。

C 先生持有工作签证,是公司雇员。 他购买了一栋公寓楼,尝试从事房地产投资业务。 来自房地产租赁管理的财产性收入,如果被认定为类似于商业规模的收入,在税收方面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类似经营规模的标准是:至少有 10 个单位或公寓,至少有 5 栋房屋出租。 当然,如果您有 9 套公寓,您或许可以解释税收标准,并推说这不是房地产租赁业务,但如果这与您的业务规模接近,您的收入应该不低,申请资格范围之外的经营许可会更安全。 请注意,房东生意是一项受人尊敬的生意。 这同样适用于私有财产所有权。

简言之,若您打算在主营业务之外从事以下活动,就必须获得“资格外活动许可”:

  1. 经营创收业务;
  2. 任何领取报酬的活动,无论是否营利性质。

这包括开办学校或宗教组织。若您想在作为公司员工的同时建立非营利组织(NPO法人),同样需要申请许可。

主要前提条件是,您必须能够继续从事当前签证规定的活动。同样重要的是,您的活动必须属于工作签证的范畴。

您不仅仅是在工作(即所谓的 “McJob”)。 这是因为您的活动必须属于工作签证的范畴。 请注意,这与留学生或家庭主妇的资格外活动许可之间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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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国管理局通常不会正确指导工薪族如何办理第二职业的在留资格外活动许可,也不清楚您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下面是入国管理局的指南,但只是法律要求,所以您可能不知道如何申请。

此外,即使公司允许您兼职,您也不一定会得到书面同意。 在这种情况下,知道如何解释情况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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